close


http://www.greenleaf.com.tw/main.php?sn=11






檢警掃蕩針孔業者 法院判無罪


更新日期:2010/01/28 17:01








為了遏止偷拍風氣,警方去年大規模掃蕩針孔竊錄設備,許多監視器業者,都被依妨害秘密罪移送,不過高等法院的判決,打了檢警一巴掌,法官認為針孔攝影機不是違禁品,全都判無罪,28日業者出面痛批警方執法有瑕疵。


林老闆的監視器材行中,現在只敢賣這些大門用的監視器,早就不敢賣針孔攝影機,因為去年他賣一個時鐘針孔,就被警察依據妨害秘密罪移送。


依妨害秘密罪,用針孔偷拍他人隱私可處3年以下徒刑,販售針孔的業者最重可處5年以下徒刑,不過高等法院認為針孔攝影機不是違禁品,雖然針孔可以偷拍,也可以保護居家安全,因此判業者無罪。


刑事局表示,今年依然會持續取締不法偷拍以及違法監聽的犯罪行為,但對蒐證過程以及適用法條會更加謹慎。(民視新聞徐承群、陳勁曄台北報導)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綠廣專業蒐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